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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互联网条约9日正式在中国生效 [打印本页]

作者: 泽天    时间: 2007-6-8 19:37     标题: 国际互联网条约9日正式在中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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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8日报道:

      从明日起,凡未经网络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允许,擅自使用其在网络上的作品的人,都将承担侵权责任。

      昨天,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了解到,由全国人大常委在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即“国际互联网条约”)的决定6月9日起正式生效。

      国家版权局前局长龙新民表示,加入这两个条约,有利于加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国际社会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

      目前,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标准越来越趋向于国际性协调规范,以国际条约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世界各国大都已经着手或将继续在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及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新条约的大构架下修改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以共同建设21世纪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体系。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互联网条约”,并于2002年生效。目前有近60个国家批准或者加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目的是为了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作者: 泽天    时间: 2007-6-8 19:38

呵呵~~
呵呵~
呵呵~
作者: 曼联风靡    时间: 2007-6-8 19:51

支持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8 20:20

主要的约束有哪些??
作者: 音乐素描小子    时间: 2007-6-8 20:22

那我们做的视频算不算侵权?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8 20:26

只要没有经济利益……应该……
作者: 泽天    时间: 2007-6-8 22:13

原帖由 音乐素描小子 于 2007-6-8 20:22 发表
那我们做的视频算不算侵权?



这个应该没事吧?
作者: football    时间: 2007-6-8 22:20

看电视的时候,好象说下载mp3都算是喔!!!

   访问那些学生(好象是香港的),他们还说应该收回一点费用!!!
作者: 保罗斯科尔斯    时间: 2007-6-8 23:13

当美国和英国在为版权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中国已经在下载整个世界~~~
作者: VanLee    时间: 2007-6-9 04:51

真无聊
作者: pu_lingyun    时间: 2007-6-9 08:01

还真是无聊!!!

  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能关心的..
作者: rooneychen    时间: 2007-6-9 14:39

原帖由 保罗斯科尔斯 于 2007-6-8 23:13 发表
当美国和英国在为版权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中国已经在下载整个世界~~~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9 14:47

LS复制的那句话…………
作者: rooneychen    时间: 2007-6-9 14:47

咋了····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9 14:48

没什么~~~
作者: rooneychen    时间: 2007-6-9 14:52

我要统一···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9 14:55

真的??
作者: rooneychen    时间: 2007-6-9 15:12

是···········!
作者: 风ぁ一剑三段    时间: 2007-6-9 15:32

我离开一会就~~~
作者: 泽天    时间: 2007-6-10 16:08

真郁闷
真无奈
作者: WELEMENT    时间: 2007-6-10 19:53

看样子要谨慎些了

转!!!字多写些
作者: pu_lingyun    时间: 2007-6-11 08:07

没什么事情!!
   中国国情告诉我们  这些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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