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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专家回首爵爷20年 揭秘"红魔教父"的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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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ovecronaldo
时间:
2007-5-2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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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专家回首爵爷20年 揭秘"红魔教父"的真实生活
特约撰稿人 Simon Kuper
或许,联赛还未开打,在另一个国家里,曼联就已经注定要赢得2006-2007赛季的英超冠军——这一桂冠的含金量现已足以与欧洲冠军杯相媲美。
2006年夏天,曼联的年轻球星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看来铁定要离开英格兰足球了。在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英格兰与葡萄牙的比赛中,鲁尼踩人犯规被罚下场,英国球迷把这笔账算到了和鲁尼发生口角的C.罗纳尔多的头上。英国最受欢迎的小报《太阳报》,甚至制作了一张图片,将C.罗纳尔多的头像放到了掷镖的圆靶上。这个年轻人看来就要远走西班牙的皇马了。
但有一个人想要力挽狂澜。
亚历克斯·弗格森,曼联主帅,他恩威并施,是常年多雨刮风的曼彻斯特郊区那座老特拉福德球场里所有人的主宰。他知道这里的任何人的任何事情,甚至知道手下球员如厕的习惯(假如哪个球员上厕所的次数比平时多了一点儿,他立刻就会觉察出来并问个究竟),同时,他拥有与生俱来的才能,有本事说服所有人。在2006年7月,他亲自飞到了葡萄牙,请C.罗纳尔多一起吃饭,并且告诉他,曼联就像是一个大家庭,他们永远会支持他。“家庭”这个词可不是说说而已:弗格森真的视曼联如家。于是,C.罗纳尔多留了下来。赛季结束,C.罗纳尔多包揽三大奖项的最佳:职业球员工会(PFA)评选出的年度最佳球员和年度最佳新人奖,以及英国足球记者协会(FWA)评选的英超年度最佳球员。
执教曼联21年,弗格森已经在这个全球最著名的球会里,发展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主帅。他将50年前在家乡格拉斯哥学会的宝贵经验拿来为曼联所用,现在正在全力打造他口中所说的在他治下的“第三支伟大的球队”。那么,他能如愿以偿吗?又或者就算他鞠躬尽瘁(很有可能倒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没办法让这支球队超越1999年三冠王时的辉煌?
1941年的最后一天,弗格森出生在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他们家位于这座城市的码头区,在那里,当时大部分的男劳力都在为二战建造船只。尽管弗格森少年时代便离开了格拉斯哥,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始终珍藏着对家乡的记忆。他那套位于曼彻斯特郊区的别墅,名叫“费尔菲尔兹”,那是他父亲工作过的造船厂的名字;而他拥有的第一匹赛马,名字叫作“昆士兰之星”,这也是他爸爸参与建造的船只的名字。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他在说话时,格拉斯哥口音还是一点都没改。我曾经碰到过雅普·斯塔姆,这个荷兰球员在弗格森手下踢过三年球,后来被弗格森一脚踢到西伯利亚(说得好听点,就是拉齐奥),当我向他问起,对这位主帅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斯塔姆回答说:“难以琢磨。”
弗格森常常回忆起他在格拉斯哥的生活,谈到故乡时,他最常提到的是两点:一是当地人有多么抱团,二是那里的人是多么的凶悍。在他的自传《管理我的生活》里,弗格森亲笔写了25万字,其中很多篇章活脱脱就像是导演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剧本。弗格森在书中回忆道:小时候,当坏孩子欺负他患有小儿麻痹症的表弟时,他曾经挥舞拳头把这些人赶走;而在19岁,已经成为一名职业球员时,他也曾被对手痛殴;他在开酒吧时,曾经有人拿着手枪冲进来要喝霸王酒,最后他决定关掉酒吧,因为他不想每个周末回家时,“为了维持店面秩序而头破血流脸青鼻肿。”
在当地人看来,一个男人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就得在同伴打架时拔刀相助,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男人中的男人”。弗格森已经不再生活在这个以暴制暴的地方,不过,他还是常常流露出过去生活的痕迹。每一次与人对恃,不管对方是记者、球员,还是比赛中的对手,他都会把这当作是一场刺刀见红的搏杀。
现在来看,在苏格兰西部的工人社区长大成人,几乎已经成为英格兰伟大主帅的共性。在弗格森之前的三位主帅——马特·巴斯比、比尔·香克利和弗格森的偶像乔克·斯坦,出身都别无二致。但他们成功的原因,与其说是长期接触的暴力传统,还不如说是劳动人民的朴实传统:人与人之间那种纯朴的感情,这也正是弗格森所要强调的格拉斯哥的另一点特性。在他们那儿,任何当地人,只要不是敌人,便是他们的朋友。弗格森写道:“有一点我敢肯定,我在管理人才上可以取得这样的成功,而且可以在我领导的球队中,创造出一种忠诚与敬业的球队文化,这跟我在克莱德塞德的工人堆里长大的背景绝对是分不开的。”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伪善,但它绝对发自弗格森的内心。
弗格森在当球员期间,是一位勤勤恳恳的前腰,不过他踢职业足球的时间并不长,很快便转为教练。正是凭借着他在管理球员方面的天赋,1983年,他带领着名不见经传的阿伯丁队,取得了欧洲优胜者杯的冠军。三年后,弗格森接下曼联主帅的大印。
在1986年那会儿,曼联跟现在的情形实在有天壤之别。现如今,有报道说全球5000万球迷支持着这支球队,其中有不少甚至不知道曼彻斯特是英国的一个小城。而在1986年,曼联绝大部分球迷都是当地人。在曼彻斯特郊区的厄明斯顿镇,隔周的周六,当地的小孩子就会挤上255路公交车,坐两英里的车来到曼联球场。接着,他们会掏1.4英镑,买一张球门后面的看台站票。
这些孩子们所关注的球队,踢的球其实一点都不好看。曼联的球场年久失修,平均每场比赛观众人数为3.6万人。这支球队已经20年没有赢得联赛冠军,而且看来也不大可能实现这个目标。1986年的曼联队,简直就是个豪饮俱乐部:球队里拥有不少天才球员,但大家最主要的人生乐趣就是把自己灌个烂醉。当年弗格森自己就是开酒吧的,而苏格兰也是个酒精泛滥的地方。所以,和很多有追求的苏格兰人一样,弗格森把美酒视作最大的敌人,并且把队中最不可挽救的几个酒鬼全都卖了出去。
弗格森没有很快被老板炒鱿鱼,这本身就挺奇怪的。他的开局并不好,迟迟未能见功,人们都说他神经质。在他走马上任的第三年纪念日,场上打出了一块横幅,上面写道:“三年,所有借口全都说过了,弗吉(弗格森)下课。”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弗格森只显露出了一点成功的征兆,那便是他一直坚持认为足球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精准的传球。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足球还处在长传冲吊的蒙昧时期,因此没几个人欣赏他的想法。
但在技战术之外,弗格森已经渐渐取得了成功,他把格拉斯哥当年的那种亲切的人际关系,一点点带到了老特拉福德。每天早上8点之前,弗格森就来到办公室——当时球队的主席是马丁·爱德华兹,因为觉得弗格森工作太卖力了,他甚至常常苦苦哀求这位主帅休息一天。弗格森把球队当成家来经营,他与所有清洁女工都聊上过几句,对每个球员的家事也了如指掌。
你也许会想,这样一个65岁的老人家,怎么可能跟那些年轻得可以当他孙子的球员打得火热?其实对于弗格森来说,代沟从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根本就没想到过要把球员当成同龄人。在对待他们时,他永远扮演着父亲的角色——虽然深爱着孩子们,但有时也会对他们雷霆震怒。
他第一次在曼联的更衣室里对球员发火,应该是20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球队输给了温布尔登队。那天他胡乱将手边各种东西扔了出去,一条三角绷带不偏不倚,落到了一个球员的头上。这个球员害怕极了,动都不敢动一下,一直保持着笔直的姿势像呆头鹅一样坐着,弗格森训了多久话,绷带就在他头上呆了多久。而在这件事发生后,人们便将弗格森训话的方式称为“吹风机式”谈话:这位苏格兰人就在你面前大喊大叫,他呼出来的气就跟吹风机一样,大口大口吹向你的头发。
狂躁的脾气有时只是弗格森玩弄的小伎俩。最近一位曼联的官员告诉我,有一次,他们在周末将要与阿森纳决战,结果在整整一周里,弗格森在新闻发布会上一直大谈特谈阿森纳这位对手。到了那周最后一次发布会前,弗格森跟这位官员走在路上,弗格森对他说:“今天咱们就放阿森纳一马,不再提他们了吧。”
这位官员有点纳闷:“为什么不谈了呢?反正我们已经念叨了人家整整一星期了。”
弗格森反问道:“你有没有读过约翰·麦肯罗的自传?”接着他解释说,这位网球明星曾在自传中解释说,他常常在一场锦标赛的头几轮表现得特别疯狂,其实那样做,主要是要让对手跟裁判感到害怕。不过到了决赛时,他就会克制自己的脾气,因为到了最后关头,你自己首先得镇定下来。换句话说,当弗格森用“吹风机式”对待别人时,并不是因为他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只不过是他用来操纵别人的小招术。
尽管弗格森自己也承认,有些球员对他“害怕得要死”,不过他还是宁愿让球员们爱他,而不是敬畏他。当年,范尼斯特鲁伊在与曼联签约前,接受了膝盖的大手术。弗格森在他手术后的第二天清晨八点打来电话,安慰他说:“你的伤势肯定会痊愈,你肯定能顺利加入曼联。”不少球员也都表示,在他们已经离开老特拉福德几年后,他们还时常接到弗格森打来的电话——在足球圈里,人人视利益为一切,看不见也就意味着完全可以不闻不问,所以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弗格森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比起其他主帅,他每天都会多拿几小时用在工作上。
大卫·贝克汉姆曾经将弗格森比作慈父,对于言语乏味性格实诚的小贝而言,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浪漫的形容词。同样将主帅看做父亲的还有赖安·吉格斯,他自小缺乏父爱,靠母亲拉扯大,13岁时便进入了弗格森的大家庭,现在他已经33岁了,仍然将主帅的爱视作珍宝。而他们,也只是弗格森治下一长串名单中的两个例子。在1992年,保罗·斯科尔斯、加里·内维尔、尼基·巴特和贝克汉姆,成为曼联青年队的队友。七年后,加上吉格斯和菲尔·内维尔,他们成为了赢取欧洲冠军杯、英超冠军和足总杯这三冠王的核心成员。在当今高水平的球会里,球队成员能够保持这样的稳定性实属罕见。即便是暂时无法达到曼联标准的球员,比如达伦·弗莱彻、韦斯·布朗和约翰·奥谢,以及“开窍”前的菲尔·内维尔,都可以得到第二次机会,得以在球队慢慢成长。
大部分欧洲球会都像是过境大厅,球员们来来去去,没有停歇,而曼联却变成了一个稳固的大家庭,兄弟们虽然都已经成为富翁,却还像小时候一样感情笃厚。弗格森甚至将曼联“大家庭”与他自己真正的家庭的界限给打破了:他促使几位曼联球员聘请他的亲儿子贾森担任经纪人,此举遭到了一些人的非议;他的另一个儿子达伦,也曾签约于曼联;此外,弗格森的弟弟马丁,现在正担任着曼联的球探。
在曼联参加欧洲比赛的前一天晚上,曼联大家庭还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所有人都会聚集在旅馆里,一起玩脑筋急转弯。只不过是个游戏,但大家争论的激烈程度甚至不亚于在场上踢球,斯塔姆说:“假如提问的人设定的问题很糟糕,那他就完了,我们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而且过后几天还会不停地拿来说。”
这一切,都是建立起一支团队的要素。你并不仅仅是在曼联踢球;你是要成为曼联的一份子。弗格森谈起曼联球员的标准时说:“一个真正的曼联球员必须要充满斗志。”而另一个标准则是:“当你可以对人炫耀说,你手上握着四枚冠军奖牌时,有一点可以肯定,你肯定是个曼联的球员。”
很多球员简直是被弗格森一手带大,也许正因为长年处在教练的羽翼庇护之下,他们反倒显得没了主见。像是吉格斯、斯科尔斯和贝克汉姆这样的球员,他们都已经成明成星,算是老牌的英格兰球员了,可他们到现在似乎都无法对别人说出自己真正想要说的话。在他们漫长的曼联生涯里,没谁曾说过一句有点自己想法的话——尤其是小贝与斯科尔斯,他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聪明点的话来。多年来,他们一直看着着急上火的弗格森在更衣室里乱砸东西,让人吃惊的是,这一招到现在还可以激励他们的斗志。除了不喝酒这一点,他们都算是最传统的英国职业球员:他们永远低垂着头,叫主帅叫成是“老板”,就算完成了帽子戏法,他们也会安静地回到更衣室里,加入到赛后常见的放屁大赛中,然后坐上球队大巴回家。
球员们视自己为父亲,弗格森也毫无保留地信任着他的孩子们,就算球员是咎由自取,他也绝对不会在公开场合批评他们,如此一来,球员们总会感觉无以为报,只好向弗格森奉献自己的一切。干这一行,有一点至关重要:你必须相信赢得比赛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而且有本事说服别人同样将胜利视作一切,而这一点,恰恰是弗格森的天赋甚或本能。这也就不难理解,除了足球,他唯一的爱好便是赛马了。
提起足球,这位主帅说:“对我而言,最甜蜜的一刻,便是最后夺取胜利的那一瞬间。比赛结束半小时后,这种情绪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真的,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吸毒,我需要一次又一次刺激自己,回想起最后那一瞬间的美好感觉,在那一刻,你会向裁判不停地大叫,‘赶快吹响该死的终场哨吧。’”
他的一位好友解释说:“弗吉是想用他的热情激励球员们。”曼联诚然是全球知名度最高的球队,可正因为他们的成功,他们对胜利的欲望,他们也是最被人们忌恨的队伍。弗格森恰恰想要追求这种效果。他说话时,让人感觉就像是个偏执狂。当球员被罚下场时,那肯定是裁判出了问题。当曼联在冠军杯里遭遇皇马时,那肯定是因为欧足联为了除掉他们,特意在抽签时动了手脚。不管曼联在哪里比赛,尤其是在英格兰,在弗格森看来,对手们真的想要彻底铲平他们。想到自己四面受敌,弗格森反倒甘之如饴。
曼联以外的人,没谁喜欢弗格森这种脾气。弗格森从来就不可能说:“我们的对手确实比我们强,他们理应得到那两个点球。加布里埃尔·海因策铲中了对手的腿,对此我感到很抱歉,他应该被红牌罚下。”弗格森就是这样喜欢大包大揽,但凡媒体批评了曼联的任何一个球员,那都是跟他过不去,他都会跳出来予以还击。但没人可以否认,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球员们大多被他保护得很好。
至于曼联粉丝呢,他们听到主帅像《出租车司机》中的罗伯特·德尼罗那样说话,倒是喜欢极了。阿根廷球员、教练,同时也是足球哲人豪尔赫·巴尔达诺这样向我评价弗格森:“他代表了这支球队的传统,从他身上,人们可以理解球迷对曼联错综复杂的感情。”
弗格森确实是个性情偏执,遇事输不起,而且喜欢操纵一切的人,但在他身上也可以找到八头牛都拖不回的斗志,正是这种斗志,使得他成为少有的几个出生于二战时期,现在仍在足球圈工作的人。每一年,他都会拔高曼联的竞技水平门坎,每一次,曼联的球员也都会跳得更高,勉力达到他的要求。假使加里·内维尔身处另一支球队,现在的他可能仍然是一个庸才;可是经过弗格森一番雕琢,他便成为了英格兰国家队的主力军。只有如此,他才能在曼联生存下去。
几乎没有欧陆球星达到弗格森的期望。相比英格兰球员,这些球员往往多了点主见,希望时常能发表自己对足球的见解。可能正因为此,到现在只有两个外援在自己鼎盛时期,从国外球会跳到弗格森门下,一位是胡安·贝隆,另一个是法比安·巴特斯,而这两位在老特拉福德都没能取得辉煌战绩。弗格森并不是不想要外援,事实上每次在打冠军杯时,如果他遇到了一个优秀的外籍球员,他都会想办法跟这个球员套套近乎,通常情况下,他在此时往往说的是一口他引以为傲的法语,但他与球员的关系也就止于此了。像是里瓦尔多、罗纳尔多和齐达内这样的球员,他们一直拒绝加盟老特拉福德的邀请。他们感觉到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们。部分原因应该也跟曼彻斯特这个地方本身有关:如果你在二月的一个晚上,顶着彻骨的寒风,跟上百个臭男人一起挤进有轨列车,去看一场曼联的比赛,你就会明白,马德里和米兰这种地方,对于超级巨星来说应该会更有吸引力。作为一个旁观者,你甚至会想:在曼彻斯特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竟然能建成这个星球上最著名的体育俱乐部,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2003年弗格森与贝克汉姆分手的事件,恰恰揭示出了他对超级巨星的态度。当时英格兰国家队主帅埃里克松把贝克汉姆当成手心里的宝,让他当队长,帮助他成为场上最核心的球员,将他当作超级巨星;而弗格森却不然,他一以贯之,将所有球员都视作心智未开的儿童。一位老特拉福德的内部人士说,全世界的人都崇拜贝克汉姆,这让弗格森很生气。而弗格森在谈起这一点时,自己也承认:“我希望在球员长大时,我仍然能控制住他们。”当年,弗格森不喜欢的还有贝克汉姆的辣妹太太,这个女人在老人家看来太咄咄逼人了,所以弗格森一直将她唤作“那个想唱歌却唱不好的姑娘”。他开始雪藏贝克汉姆,而在2003年初,他甚至在更衣室里,一脚将鞋子踢中了小贝的脸。(当时伊拉克战争已经箭在弦上,可在大部分英国国内的报纸上,这起事件仍然占据了报纸最主要的位置。)接着,弗格森欣然将贝克汉姆卖了出去。这一切跟代沟其实没太大关系。在英格兰足球史上,超级巨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最早的巨星应该是上世纪60年代的乔治·贝斯特。其实问题很简单,弗格森就是看不得明星崇拜。贝克汉姆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弗格森将罗伊·基恩、斯塔姆和范尼斯特鲁伊陆续送走,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感觉到他们变得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曼联的巨星一天比一天少,这应该可以解释,为什么弗格森的球队只拿过一次欧冠冠军。
弗格森对旗下球星的态度,使得曼联征服全球市场的野心也不再那么轻易实现。亚洲是欧洲足球豪门最想开拓的新兴市场,大家也都知道,亚洲球迷之所以支持一支球队,往往只是因为他们喜欢当中的某一位超级巨星。当贝克汉姆离开曼联来到皇马时,他可能将几百万亚洲球迷变成了皇马粉丝。这一点让曼联负责商业行销的人也很头痛。2003年时,我曾跟曼联当时的市场主管彼得·德雷珀谈到了这个话题。担任曼联的市场主管,有点像是担任乔治·布什的国防大臣,抑或是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的公关主任:听起来这工作并不十分高级,可在商业化程度如此之高的球会里,它却是至关重要的岗位。德雷珀告诉我,许多中国球迷对曼联都有非常深厚的了解,对曼联史上的传奇人物了如指掌。他说:“他们现在真的成了曼联专家。我曾经跟一些球迷见过面,他们知道的东西可真多,甚至连丹尼斯·劳的生日在哪一天都能倒背如流,当时我简直惊呆了。”德雷珀强调,东亚是欧洲球队最应该关注的市场,因为这些地方没有很强势的本土球队:“假如你能跟我讲出东亚的6支球队名字,我给你5块钱。”
曼联负责市场的官员肯定很想让弗格森把贝克汉姆留下来,或者至少是再签一个代表球队的新面孔。但是在曼联上上下下,没人能够使唤弗格森做点什么。他就是这个俱乐部。其他绝大多数欧洲球队的主帅,就算是看似强悍的穆里尼奥,或者是执教皇马的可怜人,他们只不过是俱乐部的雇员。而在曼联,这里的统治者并非老板马尔科姆·格雷泽,而是弗格森爵士。在其他任何一支球队,主帅都不可能拥有这样至高无上的权力。在曼联,没有哪个球员可以跟主帅顶嘴:因为假使他不在弗格森手下,他不可能拥有今时今日的荣誉;因为球员知道,不管他们如何不满,最后被炒掉的肯定不是弗格森。
跟绝大部分欧洲足球主帅不同,弗格森知道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在曼联一直做下去。这也就意味着跟他的对手不同,他的视野可以放得更远,利用多年时间搭建一支球队。1995年时,他拆散了自己手下第一支伟大的队伍(马克·休斯、安德烈·坎切尔斯基、保罗·因斯),引进了贝克汉姆的那一代球员。这实属冒险之举,毕竟这些孩子们大多才20岁出头,但弗格森可以等待他们长大,他付得起这个代价。接着,从2003年起,他开始打散他的第二支伟大的球队:基恩和贝克汉姆被扔出了老特拉福德。但这次的大动作并没有很快让人看到回报,在这个赛季开始前,曼联已经连续三赛季未能赢得英超冠军。在此期间,皇马其实遭受了与曼联一样的阵痛,结果一口气换了七位主帅。而弗格森不同,拥有了曼联的话事权,也就意味着他拥有极大的空间,慢慢培养他的“第三支伟大球队”。
弗格森首先打的是后路的主意。多年来,用英国著名足球记者派特里克·巴克莱的话来说,弗格森“看来无法从一只芝士西红柿三明治里,挑选出一位一流的门将”。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弗格森偏爱年轻球员,这些球员在面对他这样一位“严父”时,习惯于俯首听命;而门将则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通常要到三十来岁时才会达到职业生涯的巅峰。最终弗格森决定赌一把,信任“年事已高”的荷兰人艾德温·范德萨,结果,范德萨成为曼联进入新世纪后最可靠的门将。
弗格森还引进了两位名不见经传的后卫,内曼加·维迪奇和帕特里克·埃弗拉。两个人都是历经了些曲折,这才适应了曼联的节奏,不过弗格森等得起。今年,他的耐心也终于换来了丰硕成果,这两名球员的表现都可圈可点。
在拆散旗下第二支伟大球队时,吉格斯、斯科尔斯和加里·内维尔都幸免于难(吉格斯甚至可以算是第一队的球员)。但“第三支伟大球队”的核心成员,则是两个年纪轻轻被弗格森买来的后生。韦恩·鲁尼是英国最值得瞩目的足球天才,在他刚刚年满18岁时,弗格森就决定将曼联两年的转会预算全部砸在这个年轻人身上。弗格森心里也明白,付在鲁尼身上的钱,并不会马上换来回报,但他一点都不担心,弗格森要的并不是立竿见影的效果。
2003年夏天,当曼联在一次友谊赛中与里斯本竞技队相遇时,他们的后卫竟然被一个葡萄牙的少年射手折磨得不成人形。在飞机上,大家就撺掇弗格森买下这个孩子。他便是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当年夏天,贝克汉姆走后,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以1220万英镑的身价转会到了曼联,这笔钱,差不多是将把贝克汉姆卖给皇马拿到的转会费的一半。现在回头来看,这笔买卖做得太划算了,可是这同样是需要一点耐心,方可看到成效的。
新赛季的情况则有些不同了,弗格森希望这第三支伟大球队尽快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这个时间点对曼联来说有些尴尬,毕竟C.罗纳尔多和鲁尼在2006年夏天,刚刚经历了世界杯的洗礼。而在通常情况下,在世界杯过后,球员身心俱疲,需要花些时间找回状态。弗格森告诉球队,他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正如穆里尼奥所说的那样,切尔西已经将英超比赛变成了一场“马拉松快跑”。2005年和2006年的卫冕冠军切尔西步步为营,几乎没有送给对手一丝喘息的机会,因此,曼联也不可能优哉游哉慢慢热身。曼联这个赛季的第一场联赛,在主场迎战富勒姆,比赛刚刚进行了20分钟,他们已经进了四球。经过13场比赛,他们打下了11场胜仗。追逐战仍在进行。
在这个英超赛季,最核心的焦点是两个人,弗格森和穆里尼奥,这在以往极为罕见。英国足球比赛有个特点,在场唱戏的主角通常不是球员,而是主帅。球员被视作没有大脑的婴儿,不会也没资格发表意见;俱乐部的东家们大多是外国人,生意繁忙,通常顾不到球队运转;所以每场比赛结束后话说得最多的永远是球队主帅,而球队主帅们永远是在对裁判表示不满。大家都心知肚明,如今英超冠军之争,其实就是弗格森和穆里尼奥之间的较量。大部分中立球迷都选择支持曼联,一方面因为曼联的攻势足球比较好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虽说两位主帅都不讨人喜欢,但相比之下,穆里尼奥的口碑比弗格森还要更糟糕。
不过,一直到了英国时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2点钟,穆尼里奥看起来都更像是赢家。切尔西在主场迎战博尔顿,而曼联在与埃弗顿角逐时,比赛刚刚进行了半小时,他们已经以0比2落后。曼联其后还将在客场与切尔西正面交锋,形势着实不容乐观。
正在胶着点上,埃弗顿的年轻替补门将伊恩·特纳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将手中的高球脱手,从此刻起,一场逆转大戏开始上演。埃弗顿的主力门将是蒂姆·霍华德,此前也曾是曼联旧部。而在这场比赛前,曼联郑重其事地告诉埃弗顿,他们不想让霍华德在这场比赛中上场,反过来对付自己的老东家。要求对手做出这种让步,听起来实在不可理喻,但在英超赛场上,几乎没有球队敢于违背弗格森的意愿。就这样,霍华德没有出现在赛场上。
当特纳莫名其妙地将球脱手后,曼联的奥谢轻松将球射入网中。接下来的一幕我们肯定都知道了,当C.罗纳尔多头球攻门,球被特纳扑出后,奥斯曼回防将球碰向球门,当时,已从曼联转会到埃弗顿的菲尔·内维尔正在门线,身旁没有一位对方球员,但他竟然直接将球踢入自家大门。内维尔自从童年起就在曼联度过,几乎是在弗格森的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莫非是弗格森之前也给他下了什么命令?当然不会,可是或许内维尔跟所有曼联老球员一样,都把弗格森的意志转化为自己的潜意识。不管原因是什么,此时曼联都已经将比分追成2比2平。最后,曼联神奇地以4比2反超,切尔西则与博尔顿握手言和,漫长的赛跑终于决出了胜负。
而在另一个赛场上,曼联铩羽而归。如今一支球队可以赢得国内联赛冠军,或者是冠军杯桂冠,但很少有球队可以鱼和熊掌兼得。漫长的征战对球员的体力消耗实在是太大了。就在战胜埃弗顿四天后,曼联来到了意大利北部继续拼搏,可惜力有不逮,最终以0比3输给AC米兰。切尔西也在冠军杯半决赛输给了利物浦。在这九个月里,切尔西与曼联将彼此视作最大的假想敌,咬定青松不放松,结果,他们也因为这场大战,令自己丧失了夺取欧洲赛场冠军的机会。现在的冠军杯有一个趋势,冠军往往不属于欧洲最优秀的球队,而是归属于可以放弃角逐西班牙、意大利或英国联赛冠军机会的队伍:无论是利物浦还是AC米兰,这个赛季离取得国内联赛冠军都非常远。而在前四个赛季8支进入欧冠决赛的队伍里,只有一支赢得(或有机会角逐)国内联赛冠军,那就是2006年的巴塞罗那。所以,曼联没有在欧洲赛场上笑到最后,亦属命中注定。
弗格森的这个赛季,在5月19日画上了句号:足总杯决赛里,他们又一次吃了败仗,以0比1不敌切尔西。当他尾随在球员身后,来到皇室包厢,与年轻的威廉王子握手,领取亚军奖牌时,他的脸变成了粉红色,比曼联战袍的颜色,或他发火时涨成紫红色的脸色,都还要浅一点。弗格森心里明白,足总杯只不过是个安慰奖,跟英超冠军根本不能比。可他心中一定还有隐忧。他的“第三支伟大球队”并非不可战胜:鲁尼其他都不错,但仍缺速度;而C.罗纳尔多则常常在大赛时失踪。吉格斯与斯科尔斯日渐老迈,已经没多少日子了。曼联即使现在把他们卖出去,也很难换回两个优秀球员。此外,曼联的队伍里还有些表现平平的球员,比如布朗和弗莱彻,这些人如到了切尔西,甚至很难获得主力球员的位置。
在接下来的几个赛季里,我们将看到这“第三支伟大球队”究竟能否像第二支球队一样,在英格兰与欧洲赛场上所向披靡。弗格森决定要留下来,证明自己。在61岁那年,他曾经短暂退休过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厌倦透了养马赏花的休闲生活,回到了办公室。现在他说,当他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说他已经65岁时,他根本就不相信。他感觉自己根本没这么老。虽然他也表示,他不会在70岁时还在曼联当主帅,可现在他似乎并没有任何退休的念头。他曾经去医院医治过心律不齐的毛病,看到他紫红色的脸膛,加上他喜欢在平时喝上几杯红酒和威士忌,很有可能他会步前辈乔克·斯坦的后尘。1986年世界杯资格赛上,当斯坦领导苏格兰队战胜威尔士后,这位主帅死于心脏病,当时弗格森正是斯坦的助手。不过,只要弗格森能领导球队赢得胜利,他应该不会在意这种悲剧是否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Simon Kuper 出生于乌干达,在荷兰长大,拥有英国国籍,现在则与他的美国太太与女儿居住在法国巴黎。他为伦敦的《金融时报》及许多国家的报刊撰写有关足球的文章。他的第一本著作,《Football Against the Enemy》(以足球对抗敌人)出版于1994年,讲述的是足球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被评选为英国年度最佳体育书籍。
作者:
保罗斯科尔斯
时间:
2007-5-2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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