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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2-17 16:42
| 只看该作者
刚才我看着另一个帖子,现在才看那一个听说是案发现场的帖子,因为还是没有到水神的地步,所以还是没有看懂
话说回来,个人觉得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因为大家的出发点、喜好、水平都不同,这是厚道与否的问题,至于恶意攻击、漫骂应该是任何论坛都不允许的,这是违规与否的问题,做人首先要遵守规定,至于厚道与否应该可以自行考虑。至于BLOG的水平,因为本人水平有限,不敢评论。
说太多了,请各位见谅我多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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