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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

【轉貼】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

文/肖瑜 (fishsmile.blogbus.com)





“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不喜欢突然的一场雨……”

   这条小街短且窄,不起眼,仿佛热闹的BBS上被人忽略即很快下沉的帖子。

   后来读苏童的小说,又觉得和他笔下的香椿树街如出一辙,潮湿青苔兀自高傲,岁岁模样倔强,近十栋旧私房连接的不成形。小街位于市郊工业区附近,转角有唯一通往市区的公车站,80年代初建造,车棚上赫然时代色彩大字——“青年文明候车亭”,斑驳锈迹。

   我在候车亭下车,初秋微阳照在颈脖,痒酥酥的,天气好得我受宠若惊。双肩包背在前面,用臂膀环抱着,慢悠悠走路。这里的空气常年灰蒙,因为工业废气,也因为厂房都是单调格局的样式。

   街口,那家饮食店。今天没有看见父亲,平日,他总坐在木质柜台后面,脑袋上方的墙上有他挺拔的字体写的价目表,招牌青菜肉丝面卖三块钱,肉汁汤水,味道浓郁不腻,但我知道不会有美食节目来这里介绍,尽管它很好吃。店堂的几张桌子,妈妈每天要擦好多遍,可是上面多年累积的油腻已经安家落户,无法根除。唯一的帮工小豆从厨房走出来:“大小姐回来啦。”我白了他一眼,又问,我爸妈呢。“你忘记啦,今天他们去你阿姨家了。我可一个人做到现在,累坏了……”他还在絮絮叨叨,我拖着身子准备上阁楼——

   “有什么吃的?我饿坏了!”
    脆亮男声,中气十足,哪像饿坏的样子。
    回过头,见男孩肥大装束,歪帽子,斜挎运动包,白色名牌球鞋踏着留有未干污水迹的地砖,格格不入。
   他笑着看我,两只手插在口袋。
  “你要吃面还是什么?生煎锅贴可是早没了,盖浇饭还有……“小豆总是那么罗嗦。
  “你觉得什么好吃?”他从小豆身后探过头问我。
   我一愣,他的眼神目的性太强。
  “青菜肉丝面不错。”我淡淡答。
  “好。那就来一碗。”
  “多少钱?”
  “三块钱。”
  “现在就付吗?”
  “你可以吃完结帐。”  
  “很快就好吗?”
  “很快。”
  “没关系,慢点好了。”
   天哪!碰到一个比小豆还罗嗦的人。
   他坐下,摘下包,看看身边的椅子,犹疑几秒,最终把包放在自己腿上。
   哼。嫌脏就不要来这里吃。
   我故意把书包放在油腻的桌子上,开始整理柜台里的零钱,他突然又窜到我面前。
  “请问,有一次性筷子吗?”
  “没有。环保!”我抬抬眼皮。这个人究竟想干什么,那么怕吃出病干嘛还来这儿吃!
  “你们这儿的筷子很多人吃吧……”
  “当然啦,你当是在你家吃饭!”压抑火气。
  “可是……”他的手里握着筷子,在我面前晃。
   我一把夺过筷子,丢在一个玻璃杯里,提起热水瓶,倒半杯,握着筷子使劲搅动——
  “你再嫌弃就不做你生意了!”恶狠狠地取出筷子塞在他手里,大声甩给他一句,提起书包,朝阁楼走去。
   
  “ 别走……周晓洛!”
   我听见他在身后叫我的名字,很响亮,好像兴高采烈地点一个菜的名字。

二  

“明知道下雨天的你/需要亲密的语气/说今天就快过去/雨会停心将平静/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


    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

   成长在这条小街,直到去市区念大学。城市节奏快,年轻人乐忠骚动,情绪易亢奋易低迷。我对娱乐和物质并不陌生,然而,同学眼里,我的生活简单到枯燥的——每周固定时间去便利店买回大量泡面;一直用紫色、气味刺激的药皂洗手,那是非典时期留下来的习惯,被我的强迫症利用;有一个细密的本子,记事,列表,算帐,还有别人看不懂的断句涂鸦;很少参加聚会,节日的夜晚总是急匆匆回小街;偶尔也在Shopping Mall里逗留半日,却是一个人,并且很少买;电视广告里白色的玩具小熊被抛到油画上弄脏了,同学在一边嚷着小熊可爱,我却不由自主说了一句:那作画的人真倒霉。换来同学复杂眼神。难得参加聚餐时,我偶尔的笑话总是冷场,他们的玩笑到我身上就嘎然而止,因为他们低估我的底线,觉得我严肃,易怒易感伤,我笑笑,也不解释。
   这样寡淡生活,不幽默,不跳跃,似乎也无妨。拗着自己的骄傲,保留内心的温和。

   常常被我的电脑欺负,它耍脾气的时候,我只得甩着鼠标,任它作威作福,呈无奈状。
   蜷缩在寝室床上,望着吴昊坐在我电脑前面略微躬起的背——矮小的椅子委屈了他的个头。男孩认真的模样很迷人,尤其是他在尽心为你做事时,心里铺开柔软的地毯,舒展安适。
   上前,轻轻搭住他的肩膀。
  “差不多好了。”
   他转过身。
  “我以后不乱删程序了。”
   我像一个检讨的小学生。
  “有我在,你随便删好了。”
   他坐在那儿,搂着我的腰。仰着头,冲我彻然地笑。

   吴昊曾经是我没有交集的同系同学,现在是我的男朋友。他活跃、时尚,生日比我小了三个月,思考或者生气时,不由自主地把食指尖塞进嘴里,小朋友习惯。
   没错,他就是那个来吃面的罗嗦男生,确切的说,是跟踪我到家,故意吃面搭讪的罗嗦男生。
   我有些恍惚恋爱起始何处。
   他吻我时常木讷的唇,我凝视他时常飞扬的眼睛。
  

   他说留意我因为偶尔瞥见校园里,起哄的人群中,我淡漠甚至笨拙的模样,那是他喜欢的。我姑且相信,却仍然不排除疑惑,这疑惑的根本,来自吴昊有一个名牌糕点行业董事的爸爸,家境优沃。

   还未正式交往时吃的某顿饭,我执意自己付钱,高档的西餐厅里,捧着菜单,不看食物名称,倒顺着价目一溜往下看,他却连菜单都不需要,熟练的点餐。我犹疑地翻着菜单一遍又一遍,抬起头来,咬着嘴唇看他。他微笑,取过我的菜单递给侍应,帮我要了三文鱼,然后,轻轻握住我的手:“你以为我真的会让你付钱吗?”
   他钱包被盗的上午,日头高照,一额汗。挂失完信用卡,才想起下午马上要交德语班的学费,我立刻提款让他先付,他坚持不肯,继而恼怒,甩门而去,留下我,裹着心头的怅然,恍了神。

  这些细节,好似漏墨的圆珠笔,不流畅,至少可以表达,我们的爱情,还在书写。



“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只好为你淋雨”
   
   天在下雨,小街的周末,湿润寂寞。这里常年安静的气氛令我松弛。

   今天晚上,吴昊会带我去参加他和朋友们的聚会。

   望着床上肆意横躺的衣衫发呆。吴昊的朋友,大多是从小一起玩大的,他们的背景不比吴昊逊色,想象他们面目模糊的脸,于我,简直成了恐怖的剧情。

    叹口气。提起一件绒呢的啡色连身裙,似乎过于正式,很少穿,它一直静静挂在我的衣柜里驮着我的单色青春。“至少不算过时。”我自言自语决定了穿它去聚会,然后又看见那条藏饰项链,上头缀着绿色珠子,复杂的碎片修饰,不知道是什么在作祟,我二话不说跳过吴昊送给我的各色项链,青睐了它,把它挂在连身裙外。

   我开始后悔这身装束,是从安蓓离我们将近五米开外走过来的一刹那开始。
   小外套的领口有纯色的皮草,长靴裹在牛仔裤外头,显得双腿更加修长。微鬈的头发,蜜糖似的脸蛋。

  “晓洛,这是安蓓。”
  “你好。”
  “安蓓,这是晓洛,我女朋友。”
  “哦。”
     
  “安蓓,真没想到你会来。”吴昊在餐桌上对她举杯。
  “我也没想到我会来。”安蓓没有和吴昊碰杯,兀自呡了一口啤酒。
  “来了,也不代表什么。”说这句话的是个尖下巴的阴柔男生,只是含糊的嘟囔,却导致场面噤声。    这是什么局面?我该做怎样的表情?不知道。捧起杯子掩饰,发现橙汁早已喝尽。

   她的眼睛细长,有巧妙的勾人弧度,但这双眼睛,这个晚上,绝不是用来看我的。自始至终,她和所有人嬉闹,伶牙俐齿,唯独与我保持距离。
   事实上,今天吴昊所有的朋友,都对我热情欠奉。
   不管怎样,我绝不能表现出在乎,要微笑,要无谓——我坐在KTV包房的角落,下决心。
   那边,安蓓和吴昊大声唱五月天的摇滚,两人夸张的表情惹来哄笑连连。

   深夜。
   灯火依然鼎盛,街景仿若电影中摇晃的镜头。
   拖拉地跟在他们身后,去停车场取车。
   望着他们在我眼前欢腾的蹦走,像一群春游的小学生。我觉得冷,我想套上吴昊的外套,可他此时正大步走在队伍最前头,口里流连KTV里未完的歌曲。
   我为什么要来?!
   凉风干扰了我的思维,抱着胳膊,缩着脖子,模样一定不堪。
  
   突然,安蓓立定在我的面前,我来不及受惊,耳际就滑过她今天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
  “这条项链,不会是吴昊给你买的吧?挺难看的。”
   ……


   背景依然是雨,从光鲜市区折回小街,一切显得那么不真实。
   车内的音乐一直未停,送完朋友们,最后一站是我的小街。

  “这条项链是不是很难看?”
  “嗯?你在说什么?很晚了,进去吧。”吴昊凑过来亲我。
  “安蓓说,我这条项链很难看。”我别过头,盯着他的眼睛。
  “你想问安蓓的事情,可以直说。”他语气温和,却关掉音乐,似乎准备迎接一个凝重的开场。
  “安蓓说,我这条项链很难看。”我喃喃。
  “她是我曾经的邻居,要不是三年前她去英国我们可能会在一起,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意义的,因为我有了你,她回来不代表什么,我现在心里容不下别人……”
  “我这条项链是不是很难看?”生硬地打断了他。
  “你究竟想说什么?我喜欢你,和你的项链无关啊……”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的项链很难看了?”
  “你……安蓓只是跟你开玩笑。”
  “对不起,我开不起玩笑……”
  “我今天没有好好照顾你,晓洛,别这样。”
  “我不时髦,没有品味,我不幽默,受不了玩笑,就是这样!”   
   
   他上来搂我,我拼命推开他,开始哭泣。
   
   气氛躁乱。他焦急地咬破自己的手指,我被扎眼的血迹吓坏,慌忙拉开他的手,打开车门,逃走。
  
   
四  “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不适合这种情景……真不幸坏了天气……”

      我的神经质在那个雨夜激烈涌动,之后则是静默。我关掉手机,一天一夜。

      Anson开始捏我的脸颊是我们见面一个半小时之后,事实上,在网上和他聊了三小时之后,我就决定立刻见他。吴昊的缤纷和富足看起来像赐我的恩惠——我不要这种局面,或许我也可以主动绚烂一点。

      我承认,这样的举动十分任性,我也承认,在我喝了半杯拿铁后,就开始后悔。
      尽管,Anson看来也是个英俊且谈吐有学识的男人。
      买单的时候,瞥见Anson的皮包里一张小女孩的照片。

     “我女儿,我有家,你应该不会介意吧,既然你那么快就和我见面……”
      咖啡厅的景物在我眼里,突然色彩柔和起来,一切显得滑稽而温柔。
     “不,我介意,再见。”
      笑,果断回应,拿起包,飞速离开,甚至不去看他的表情。

      阳光逐渐变稀薄了,在街道晃荡,好不容易调匀了呼吸,忍不住嘲笑自己的傻气。
      我多么想念吴昊,想念他用力地爱我——

      上完课,窗外的大雨下得神气,没带伞的我恹恹发短信给他,正在寝室睡午觉的他踩着拖鞋撑着伞飞速赶来,积水的小道,他的拖鞋被不明物绊到,随即消失,搜寻半天不得,只好踮着脚一瘸一拐把我送回寝室,我们笑了一路。
      我抱怨嘴唇干燥,他往自己的嘴唇涂上厚厚的润唇膏,朝我夸张的嘟嘴:“来,亲一个,滋润一下吧!”
      思考或者生气时,他习惯把食指尖塞进嘴里,那个雨夜,这个家伙,摆不平内心的折腾,无法表达混乱的思绪,才咬坏了手指。

      就算他像个冲动的孩子又怎样?就算他偶尔忽略了我的感受又怎样?

     我确定自己多么喜欢他孩子气的坚定。
      
      我宁愿要认真、有瑕疵的的爱情,也不要所谓成熟、虚渺的逢场作戏。

      
   
     打开手机。
      一条又一条,他的短信塞满。
    “晓洛,你在哪里?”
    “晓洛,我想你。”
     ……
    “晓洛,不管你在哪里,今晚我会在小街等你。”   
   
     我开始在黄昏的闹市飞奔,穿梭过人群,在别人的诧异眼神中,拼命地跑。
  
     我要回到我的小街。那条简陋却温暖的街道。
  
     我要抱抱他的头。
  
     亲爱的吴昊,我来了。     

   我从来不是幽默的女生,倔强抵抗着乏味的青春。

   虽然生活常常缺乏弹性,但是,死扣某些坚持。认准某些感情。


   21:20 2005-11-5

这种女生有特别的吸引力,很让我有自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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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2个人的事
“我宁愿要认真、有瑕疵的的爱情,也不要所谓成熟、虚渺的逢场作戏。”
爱自己所爱,做自己所做
GOD SAVES ALAN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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